会员制度法律条款

      认知与接受条款

  • 膳魔师(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膳魔师香港、我们、本公司)依据本条款提供膳魔师香港会员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当会员完成膳魔师香港之会员注册手续、或开始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及本网站使用条款之所有内容,并完全接受本服务现有与未来衍生的服务项目及内容。
  • 膳魔师香港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本服务条款之内容,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内容将公布网站上,我们将不会个别通知会员,建议会员随时注意该等修改或变更。会员于任何修改或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时,视为会员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等修改或变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务条款修订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其他任一约定,会员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所有本服务条款之内容的变动,将在本系统或膳魔师香港其他官方管道公告或提醒,我们不负有通过一对一短信、函件或其他形式通知会员的义务。
  • 会员须为年满18岁之成年人,应阅读、了解并同意本条款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后,方得注册为会员、使用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当会员使用或继续使用本服务时,即推定会员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
  • 因会员服务所提供予您之所有相关功能以及其他服务内容,其权益均属膳魔师香港所有,会员除仅得于服务期间内依本会员条款或其他个别服务条款之约定为使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会员权益或会籍转让、移转、出租或出借予其他任何第三人。
  • 为充分服务会员,会员同意我们以电子邮件、电子报、广告信函、录像、电话访问、或透过简讯等,不定期告知膳魔师香港会员服务各项活动及商品资讯。
  • 会员服务仅依当时所提供之功能及状态提供服务;我们保留新增、修改或取消会员服务内相关系统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权利。
  • 个人资料保护政策
  •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乃建立会员机制,以提供完整之会员服务,膳魔师香港遵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的规定处理,详见本公司的私隐政策。
  • 会员的注册义务为了能使用本服务,会员同意以下事项:
    • 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提供会员本人正确、最新的资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义注册为会员。每位会员仅能注册登录一个帐号,不可重复注册登录。
    • 即时维持并更新会员个人资料,确保其正确性,以获取最佳之服务。
  • 若会员提供任何错误或不实的资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资料、或欠缺必要之资料、或有重复注册帐号等情事时,膳魔师(香港)有权不经事先通知,迳行暂停或终止会员的帐号,并拒绝会员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分

 会员帐号、密码及安全

  • 完成本服务的注册程序过程中,网路会员将取得一个特定之密码及会员帐号,维持密码及帐号之机密安全,是会员的责任。任何依照规定方法输入会员帐号及密码与登入资料一致时,无论是否由本人亲自输入,均将推定为会员本人所使用,利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会员本人应负完全责任。相关会员注意事项请参考<常见问题> 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查询。
  • 会员发现帐号密码遭到第三人的冒用,请立即拨打客服专线或经由电邮联络我们。我们收到您的通知并经确认后,会暂停该帐号所生之交易。
    •  

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 会员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并承诺遵守香港相关法规及一切使用网际网路之国际惯例。会员若是香港以外之使用者,并同意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
  • 侵害或毁损膳魔师香港或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从事未经膳魔师香港授权的商业行为
  • 刊载、传输、发送垃圾邮件、连锁信、违法或未经我们许可之多层次传销讯息及广告等;或储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或违反法令之资料
  • 对本服务其他用户或第三人产生困扰、不悦或违反一般网路安全守则致生之反感行为
  • 其他不符本服务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为或膳魔师香港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针对会员在本网站发布内容,本网站不具有识别义务,亦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会员应对其发布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服务之停止、中断

  • 膳魔师香港将依一般合理之技术及方式,维持相关系统及服务之正常运作。但于以下各项情况时,我们有权可以停止、中断提供本服务:
    • 我们相关系统设备进行保养及施工时
    • 发生突发性之电子通信设备故障时
    • 我们服务系统申请之电子通信服务被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 由于第三人之行为、天灾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膳魔师香港之因素,致使我们服务系统无法提供服务时
    • 会员有任何违反政府法规、本条款或本网站使用条款之事。
  • 责任之限制与排除
    • 我们将依一般合理之技术及方式,维持系统及服务之正常运作,但我们不担保您所上载或传输的资料将被正常显示或处理、亦不担保资料传输的正确性,如果您发现本系统有错误或疏失,请立即通知客服。
    • 我们对网际网路资料的传输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安全,我们无法完全确保会员传送或接收的档案或资料的安全。除因我们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者外,因本系统有错误或疏失,或因邮件、档案或资料传送或储存失败、遗失或错误等所致之损害,我们将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知识产权的保护

  • 膳魔师(香港)所使用之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我们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营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等。任何人不得迳自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若会员欲引用或转载前述软体、程式或网站内容,必须依法取得我们或其他权利人的事前书面同意。如有违反,会员应对膳魔师香港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 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之原则下,会员同意在使用膳魔师香港之服务时,不作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之行为。
  • 若会员有涉及侵权行为,我们可暂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务,或迳自以取消会员帐号之方式处理。
  • 若有发现知识产权遭侵害之情事,请将所遭侵权之情形及联络方式,并附具真实陈述及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之声明,请以电子邮件传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络我们。
  • 会员对膳魔师香港之授权对于会员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之资料,会员同意我们得于合理之范围内搜集、处理、保存、传递及使用该等资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资讯或服务、或作成会员统计资料、或进行关于网路行为之调查或研究,或为任何之合法使用。若会员无合法权利得授权他人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某资料,并将前述权利转授权第三人,请勿擅自将该资料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至膳魔师(香港)。任何资料一经会员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时,视为会员已允许我们无条件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该等资料,并得将前述权利转授权他人,会员对此绝无异议。会员并应保证我们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放、二次创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转授权该等资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知识产权,否则应对膳魔师香港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  

拒绝或终止会员的使用

  • 若会员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膳魔师香港得暂停或终止会员的帐号(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之使用,或将本服务内任何「会员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且不因此对会员或第三人负任何赔偿或补偿之责任:
    • 会员做出任何违反法令、本网站条款或其政策之行为。
    • 会员不当使用本服务,或造成本网站作业上之困扰或损害之行为。
    • 其他经本公司合理判断应采取此项措施者。
    • 会员丧失会员资格或被删除帐号时,尚未使用之优惠券及积分亦随之失效。

 本条款之解释与管辖法院

  •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或会员与膳魔师香港因交易行为而产生之争议或纠纷,应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予以处理。
  • 因会员在本网页进行线上订购、交易或因本约定条款或相关网页上之约定发生的纠纷时,双方应以平等互惠原则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得依应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予以处理。
    •